近日,猛人董明珠小姐邀约五位法学家的新闻,吸引了公众的眼球。这五位法学家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樊崇义教授、清华大学的张明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卫东教授、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李奋飞教授。
能得到商界大佬董小姐的邀请,可以说很有面子。
但是,考虑到这次邀请事出有因,五位法学家很可能比较尴尬。
事情是这样的。在董小姐与银隆公司的爱情剧演变成法律战的过程中,五位法学家于
尊敬的樊崇义教授、张明楷教授、陈卫东教授、陈兴良教授、李奋飞教授:
日前,远在美国的魏银仓先生通过媒体披露了一份由五位专家联名签署的《魏银仓、孙国华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据知情人士披露,该《意见书》是在
《意见书》结论如下:“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委托人所提供的案情真实、材料属实的情况下,基于现有基本事实,魏银仓、孙国华没有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鉴于五位专家在中国法学界泰山北斗的地位,公司、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都非常重视五位专家的意见,但是常识告诉我们,即使最精深的专家,都很难在只听取、查阅犯罪嫌疑人单方面陈述和材料的情况下,发表出客观准确的法律意见。
为了能够帮助五位专家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更准确的判断,我公司现邀请五位专家
为表诚意,我公司将按最高标准安排各位专家的交通食宿,并支付劳务费用。同时,也邀请远在大洋彼岸的魏银仓先生亲赴现场自证清白。公司将负担魏银仓先生从美国任意城市回到珠海的单程交通费用。
我不知道五位法学家看到这封公开信有什么感受。
拒绝?还是欣然赴约?
作为吃瓜群众,我觉得这封信在言辞客气中潜藏着董小姐的杀气!
首先,尊敬的专家,公司知道你们上次论证是收了钱的。
其次,公司也知道专家们在中国法学界泰山北斗的地位,但即使最精深的专家,都很难在只听取、查阅犯罪嫌疑人单方面陈述和材料的情况下,发表出客观准确的法律意见。因此,上次的专家意见,公司是有意见的。
第三,因为有意见,所以特邀请专家们来珠海重新论证。考虑到本案的社会影响与专家们的行业地位,此次论证会还将邀请一些观众来列席,这些观众不是随机邀请而是特意邀请的,要么懂法律,要么懂新闻,看专家们怎么论吧。
最后,公司是很有诚意的,将按最高标准安排各位专家的交通食宿,并支付劳务费用。最高标准是什么标准?头等舱还是专机?五星级还是七星级?都可以吧。劳务费用又究竟是多少?专家说多少就是多少,或者公司说多少就是多少。没关系吧,以不少于上次论证费用为标准。
尊敬的专家同志,你敢不敢来?
我国的专家法律论证,肇始于美国的
在我国,自上世纪
那专家法律意见书到底是什么性质?有什么用?
对于这个问题,学界看法不一,但应该说,专家法律意见书的性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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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还有学者认为,专家法律意见属于学理解释,学理解释属于无权解释。而且,实践中专家通常未做深入调查,又唯钱是图,所出意见难免不中立、不公正。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专家法律意见书什么都不是,冒卵用呢?也是,也不是。看你怎么用,用得好是一杆好枪;用得不好,没啥用,白花了银子。诚然,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专业角度看,专家就是专家,很多疑难案件,专家一出手,确有秒杀功能,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本案中,五位法学家的意见书,被魏银仓先生当枪使了,这应该是可以预知的。没想到的是,会遭遇董小姐的反击。
那么,五位法学家会不会赴约呢?
我斗胆猜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