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劳动法庭:Uber司机是否为Uber公司员工
人民法院报/1,155阅读/12-14 18:25
2015年10月16日,英国高等法院判决Uber(优步)打车软件不是计价器,没有违反1998年伦敦《私人租用车辆法》,确立了Uber等网约车在英国的合法地位。2016年10月28日,英国劳动法庭就Uber司机与Uber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作出裁判,解决了Uber司机是否为Uber公司的员工问题。该案的案名为阿斯拉姆(Aslam),法勒(Farrar)等诉优步有限公司、优步伦敦有限公司和优步英国有限公司案(MrYAslam,MrJFarrarandOthersvUberB.V,UberLondonLtdandUberBritanniaLtd)。英国劳动法庭判决Uber公司的司机是Uber公司雇佣的员工,有权享受全国最低工资和带薪休假等员工待遇。英国总工会法律事务主管玛利亚·路德金(MariaLudkin)表示:“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胜利,将对Uber司机及其他众多零工经济的从业者产生巨大的有利影响。”对世界各国来说,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将对这一判决要点进行编译,看看英国劳动法庭是如何处理这一重要法律问题的。案情介绍Uber公司2009年创建于美国,次年发布手机打车软件(App)。根据Uber官网2016年2月2日的信息,Uber在68个国家的400个城市提供服务。目前,Uber在英国有大约4万名司机,其中伦敦大约3万人,而注册乘客在伦敦就有200万人。本案的原告是Uber司机YAslam先生和JFarrar先生。被告一为Uber有限公司(UberB.V),是一家总部位于阿姆斯特丹的荷兰公司,是被告二和被告三的母公司。Uber有限公司享有Uber软件的法律权益。被告二为Uber伦敦有限公司(UberLondonLtd,以下简称Uber伦敦公司),是一家英国公司,自2012年5月起持有伦敦私人租赁车辆运营商许可证。被告三为Uber英国有限公司(UberBritanniaLtd,以下简称Uber英国公司),持有或管理伦敦以外地区的私人租赁车辆运营商许可证。在下文中,如果没有特别需要,将统称Uber或Uber公司。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根据《1996年就业权利法》《1998年国家最低工资法》和相关条例,Uber没有支付最低工资;根据《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Uber没有提供带薪休假。被告认为,原告并非Uber的“员工”,不能获得他们所主张的法律保护。此外,被告还对管辖法院和证据提出了抗辩。2016年7月19日,英国劳动法庭举行了初步听证会。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为——Uber司机是否为英国法中的“员工”。如果原告被认定为“员工”,法庭将根据《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和《1998年国家最低工资法》确定计算工作时间的原则。英国劳动法庭的判决主文1.在判决理由所述的情况与解释的范围内,原告是第二被告Uber伦敦公司“雇佣”的《1996年就业权利法》第230条第3款b项、《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第36条第1款和《国家最低工资法》第54条第3款中的“员工”。2.原告的工作时间根据《1998年工作时间条例》第2条第1款和判决理由计算。3.原告从事的是《2015年国家最低工资条例》第44条规定的“不可量化的工作”,工作量根据《2015年国家最低工资条例》第45条、第47条和判决理由计算。英国劳动法庭的判决理由Uber司机是否为Uber的员工Uber的律师强调指出,Uber司机没有义务打开Uber软件,即使打开软件,也没有义务接受驾驶任务。Uber司机的这种自由,说明其和Uber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也不存在Uber司机向Uber公司提供服务的合同。法庭认为,Uber司机没有义务打开Uber软件,Uber公司也不禁止“休眠”司机。在Uber司机关闭Uber软件时,司机与Uber之间不存在提供驾驶服务的合同义务问题。Uber软件是司机获得Uber驾驶工作的唯一途径,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总括合同。但是,当司机打开Uber软件时,法律分析是不一样的。法庭认为,当一名Uber司机在Uber授权工作的地域范围内打开Uber软件,并且有接受驾驶任务的能力与意愿,该司机就在一份“雇佣”合同和一份包括其他条款的合同下为Uber公司工作。理由如下:第一,一个组织经营着一个企业,该企业的核心业务是通过机动车运送乘客,并通过一个公司履行和出租车公司一样的监管责任,却要求司机和乘客在合同中同意该组织没有提供运输服务,而这些合同中充满着想象出来的、扭曲的语言和全新的术语。法庭认为这是值得怀疑的。法庭援引了莎士比亚的戏剧《哈姆雷特》中乔特鲁德王后的一句著名的台词:“我想,那位女士辩解太多了(越解释,越让人觉得背后有其他原因)。”第二,Uber公司在一些场合使用的语言也表明其是一个通过雇佣司机从事运输业的组织,如“提供工作机会”“在英国提供了上万个工作岗位”“Uber司机是拿佣金的……司机每一次行程拿80%的佣金”。第三,Uber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事实不可否认。Uber提供的产品是驾驶服务,单个的司机并不提供这种产品。Uber的市场推广不是为了单个司机的利益,而是为了提升Uber的知名度和销售Uber的运输服务。法庭援引了美国北加州地区法院的道格拉斯·奥康纳诉Uber科技公司案,该案驳回了Uber公司声称自己不提供运输服务而只是一家技术公司的观点。英国劳动法庭完全同意该法院的以下观点:“Uber不只是销售软件,它还销售驾驶服务。Uber并不比出租车公司YellowCab更像‘技术公司’,因为YellowCab使用无线电调度出租车。”第四,Uber认为,伦敦Uber是一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