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支允许“宪法携带”,一边在禁一边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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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州州长罗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公开承诺要为佛罗里达州制定“符合宪法的枪支携带法”。允许佛罗里达州人没有参加培训课程或获得持枪许可证也可以公开携带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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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法案最终获得通过,这意味着大多数合法拥有枪支的佛罗里达州居民都可以在公众场合携带枪支,而无需经由培训或获得许可证。有专家担心,这一法案会增加有关部门的执法难度,更难保护公众免遭枪支暴力威胁。

“宪法携带”(constitutional carry)一词是其支持者经常使用的政策名称,他们认为,根据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公民应该能够携带武器,无论是否有持枪许可证。目前,佛罗里达州的手枪持有者在大多数公共场所携带枪支都需要获得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允许他们携带隐藏在身上的武器,为了获得隐藏武器许可证,手枪持有者必须参加包括实弹射击在内的枪支训练课程。不允许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开携带”枪支。过去,佛罗里达州的治安官也在一直反对放松枪支限制的法案。

宪法规定的携带可以适用于允许枪支持有者公开或隐藏携带武器的政策。例如,在德克萨斯州,人们曾经必须获得许可证才能公开携带枪支或在身上隐藏枪支。但在2021年,该州州长签署了一项无许可携带法案成为法律后,德州人获得了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公开或隐蔽携带武器的权利。

每次美国发生大规模枪击案,美国某些地方在颁布限制枪支的法案的时候,通常还会因为“违宪”而被驳回,而这条法律就是著名的、也备受争议的“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英语: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这条宪法规定了什么呢?它原文是这样的: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翻译成中文: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人民有携带武器的权利,对于这种具有潜在公共安全威胁的行为有本能性抵制,但美国比较特殊,它是一个移民国家,可以说真的就是因为武力开国的。第一批到达美国的欧洲移民,他们要面对什么样的环境呢?野兽、匪徒和印第安人,这些人是依靠枪械等武器才得以在这片土地上落地生根,武器成为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工具。

而后来,十三个殖民地成型了,有了政府进行初步的管控,但不存在常备军,各州都依靠民兵进行自我防卫,州政府也逐渐介入到武器管理中,部分州政府甚至会对没有武器的居民进行处罚。当时这些殖民地人口都很稀少 ,为了增强实力,人人都应该是战斗力。而之后就是独立战争,北美殖民地的武装力量硬碰硬当然不是英国正规军对手,不过这块武德充沛的地方也有自己的力量——这就是著名的“北美民兵”。这样的人和英军苦战八年,最终赢得独立战争胜利。

在这种历史和文化背景下,美国人对于枪支的观感和中国人可不一样,当1789年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由国会议员提出时,“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被自然而然的写入其中,并于1791年被批准正式生效。为了限制强势的专制政府,防止政府权力膨胀进而侵犯公民权力,赋予公民反抗的武器,也是这条法案重要内在精神,俗谓“枪权天授”。

历史学家理察·霍夫施塔特在他的文章《美国是一种枪文化》中提出了“枪文化”的概念,用来描述美国人长期以来对武器的热爱。很多美国公民接受并赞同拥有枪支权利是美国传统的一部分。一些人,特别是美国中西部和美国南部的人,认为个人拥枪自我防卫是美国身份认同的中心特征。这源自美国的边疆开拓史——枪支,作为早期美国白人对抗原住民印第安人、动物、外敌的自我防卫武器,是美国19世纪向西部扩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开拓者需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特殊的枪支文化仍然留存了下来,虽然可能从新闻上,大家感觉美国人要求枪支管控的声音高涨,实际上,反对禁枪的人比例仍然极高,甚至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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