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资格年检、学时那些事儿,你都知道吗?
PE红宝书/336阅读/01-18 15:23

取消证书年检制度

2019年1月1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发布《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中基协字〔2019〕8号)(“《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协会将不再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

经咨询协会确认,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通知》发布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通过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的年检操作,但协会并未取消对于从业人员后续培训学时的管理性要求。

培训学时制度依旧适用

按照协会此前《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关于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7]100号)、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8]437号)以及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提示指南,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私募高管、一般从业人员或基金销售人员,自资格注册的第二年起,每年度需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以维持从业资格。其中,必修内容不少于10学时,选修内容不多于5学时。

培训学时记录查询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其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证书学时信息查询”页签查询其从业人员的学时培训记录情况:

未按时完成培训学时的后果

与此同时,《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协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管理机制:对于未按时完成年度培训学时的从业人员,协会将采取“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等自律措施;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整改的,协会将对该等人员进行异常标识并对外公示;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学时要求的,协会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纪律处分。

据此,我们特别提示:已登记的私募管理机构应定期自查相关从业人员基金从业资格注册情况及培训学时进度,未加入管理人机构账号的从业人员,应及时纳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并完成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已离职的人员应及时办理离职备案,按时按量完成从业人员的后续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管理的规范程度。

来源:PE红宝书

作者:孙名琦张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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