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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政府有权令其拆除。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政府立项批文是政府管理部门对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政府单位颁发的正式的立项批文是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符合政府政策导向和城市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保障。目前政府针对项目的批文又分两种:招商引资形势的项目批文和个人购买的工业用地批文。这两种批文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自由分割转让,而后者无权分割转让。如果想要转让,需要将土地回收给政府由政府来挂牌拍卖。所以,如果是个人购买的工业用地批文,一定要看其是否经过政府的挂牌拍卖等流程,如果没有,有风险。同时,个人买地建厂房有法律风险,需要慎重考虑。
3、《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很多厂方是农村集体土地,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要提交申请给政府部门,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才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提醒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属性是有区别的。
4、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核发的目的是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权益。
5、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这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千万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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